2023年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9-22 10:43:56         浏览量:73

 

威海临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3年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SDHX2023-LGCT-008

包段名称:2023年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一期)(第001包,共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代理机构:山东华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09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四章   评标原则、程序与方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采购合同(范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3年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weihai.cn/)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X2023-LGCT-008

项目名称:2023年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一期)

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

001

2023年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一期)

1宗

1017420.00

1017420.00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人员,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未被最高法院(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查询地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9月14日17时30分至 2023年9月21日17时30 分(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网址:http://ggzyjy.weihai.cn/)逾期无法从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中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受理问题:系统登录、CA锁绑定、平台切换),一网通办技术支持QQ群:1143439694 ;CA锁办理咨询电话:0631-5307028;国企采购技术支持电话:18769124292 ,国企技术支持QQ群(供应商):1146578397。

注: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国企采购”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请按照“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中“CA证书办理介绍”进行办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4日18时30分至2023年9月27日14时00分

2.递交方式: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60.212.191.167:28088/login?cloudid=12)网上递交。已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二厅(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南侧附楼4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并保持通讯畅通,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提前熟悉交易系统(国企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weihai.cn/bszn/005005/20200820/ee51cd3e-144e-497c -9fde-deff112be090.html),通过交易系统线上参加开标活动,不熟悉系统操作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威海临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东路10号

联系人:邵工

联系方式:0631-558336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东华旭招标有限公司

 址:威海世昌大道268-2号欧乐坊尚层A座1003室

联系方式:0631-581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金波

电话:0631-581033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发布人:山东华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4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响应)须知的汇总和补充,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1

项目名称

2023年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一期)

2

项目编号

SDHX2023-LGCT-008

3

招标人

单位名称:威海临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东路10号

人:邵工

联系电话:0631-5583365

4

招标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山东华旭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威海世昌大道268-2号欧乐坊尚层A座1003室

联系人:李众 刘金波

联系电话:0631-5810333

5

资金来源及比例

100%自筹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控制价

1017420.00元,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8

电子投标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完成注册入库(已完成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首次注册投标人需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右侧【国企采购】按钮进入“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首次注册投标人应及时到外运大厦附楼一楼(海滨中路28号)CA窗口办理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

2.本项目必须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利用办理好的CA锁登录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文件下载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且安全证书(CA锁)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本文件及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国企采购专区-《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教程》,网址: http://ggzyjy.weihai.cn/bszn/005005/20200902/98115c60-a132-4b41-b609-6b7c08ad502b.html、投标文件制作及系统使用咨询电话:18769124292;0631-5307028;平台QQ服务群:1146578397。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登录交易平台的电脑须满足以下环境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 7(SP1)系列、WIN8.0系列WIN10.0系列;(2)浏览器:IE8+(推荐使用IE10、IE11,微软的edge浏览器并非IE)、360浏览器、火狐52版以下(火狐安装后请关闭自动升级);(3)办公软件:Office2007-Office2016完整版(不支持office2016个人版和学生版,Office2019未经验证,请谨慎选用);仅支持WPS2016企业版和WPS2019版。

5.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数据文件(excel格式)必须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压缩包内的对应包段目录下获取,且必须在原文件上严格按照其中要求填写。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使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电子投标文件必需有电子签章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要求: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时,都必须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7.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8.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如有要求递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还须按其要求独立密封递交(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外)。

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报价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资质证明

文件原件

无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原件

10

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网上按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份以及纸质投标文件3份

11

实物样品

提供所投报管径DN300玻璃钢夹砂管不少于30㎝的实物样品1根、管径DN400玻璃钢夹砂管不少于30㎝的实物样品1根、管径DN500玻璃钢夹砂管不少于30㎝的实物样品1根、管径DN600玻璃钢夹砂管不少于30㎝的实物样品1根。

12

现场踏勘

13

现场演示

14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天

1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4日18:30:00至2023年9月27日14:00:00(以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显示时间为准)递交网址:http://60.212.191.167:28088/login?cloudid=12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基于档案整理的要求,请各投标单位将带水印码的纸质投标文件胶装成册于开标后三日内(一式三份)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或以邮寄的方式进行递交),接收人:李众,联系电话:0631-5810333,地址:山东华旭招标有限公司(威海高区欧乐坊尚层A座10楼1003室)。

16

开标时间

2023年9月27日14时00分

17

开标地点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南侧附楼4楼)

18

开标方式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并保持通讯畅通,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开评标期间需实时关注交易系统相关通知,且被授权人的联络方式应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开标程序

签到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

解密时间:开始解密后15分钟内完成

2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2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3

分(转)包

不允许

24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2.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无效。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交纳,使用说明参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的 “办事指南—国企采购专区”中《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线上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

5.为确保投标工作有序进行,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到达威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以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禁止第三方代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应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6.为确保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时足额到账,请尽量提前交纳保证金,由于银行系统原因,请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 小时将保证金汇出。如不按招标文件和系统使用指南操作,导致开标过程中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未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显示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视为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此应有明确的认识,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可以使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查询并及时更新交纳情况。

7.退还保证金:目前系统采用自动退还保证金操作,分为未中标人退还和中标人退还。代理公司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后,系统自动退还未中标人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完合同后,系统自动退还中标人保证金。

2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6

付款方式

见合同范本

27

其他

本项目按货物类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28

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办法,由中标单位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公司交纳。

29

评审费

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0

是否委托定标

 

 

 

 


《实质性条款一览表》

说明:本表系招标文件及修改性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实质性条款的汇总。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项目名称

      

1

资格性核查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若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则只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格式自定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人自行编制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由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及附件扫描件

B.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定;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符合性检查

1.投标文件按规定签署及盖章的;

2.投标总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的;

3.报价有效期未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

4.供货期等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1)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如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等)、(2)电汇凭证或电子汇款截图扫描件)。


一、说明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结合《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接受本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投标各项规定。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山东华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解释为准。

1.3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2.相关要求

2.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 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2.2.1 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2.2.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2.2.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2.2.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3投标人应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将会生成投标回执,未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响应)。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直接废标。

2.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的原因,且不予退还其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构成

由各包段文本文件(word格式)和各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构成,采用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提供。

3.1 文本文件(word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采购内容与要求

4)评标原则、程序与方法

5)投标文件格式

6)采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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